新浪財經(jīng)訊 12月16日消息,寧波銀保監(jiān)局近日公布關于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的行政處罰信息。
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存在向不適格投資者銷售產(chǎn)品; “雙錄”管理不到位;銷售過程中未告知客戶銀行和合作機構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盧人宇對所在機構向不適格投資者銷售產(chǎn)品; “雙錄”管理不到位;銷售過程中未告知客戶銀行和合作機構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問題負有直接責任。
寧波銀保監(jiān)局決定對包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罰款人民幣30萬元,并責令該分行對相關直接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盧人宇被予以警告。
以下為行政處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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